作者:刘建平,李双清
摘要:文章基于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模型,构建了新农村建设时期乡村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村民在个体理性支配下同集体理性进行博弈的分析框架,并据此对实践中存在的保护政策失效和村民间保护意愿差异的现象进行了解析。结论认为,村民在个体理性支配下的博弈行为符合福利经济学基本理论,构成了保护政策失效的主要原因;为此,结合村民的行为特点和福利经济学的分析,引入了法律保护机制以探求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村民;博弈行为;红色文化遗产;经济学
1红色文化遗产的基本内涵、概况及其地理分布
1.1红色文化遗产的基本内涵红色文化遗产特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革命纪念地、革命历史事迹、革命精神、革命标志物等特殊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在我国乡村角落广泛存在。其内容主要包括:①革命文物。革命和战争时期的标语、绘画、洞穴、住区及各类革命标志物的综合体;②革命建筑群。革命战争时期具有重大意义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历史建筑、窑洞、村壕等群体;③革命遗址。革命战争时期的军事工程及战争遗址等;④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革命战争时期重要的革命人士及其感人事迹、革命精神等[1]。
1.2乡村红色文化遗产的概况我国乡村的红色文化遗产内容极为丰富。《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建设12大红色旅游区、30条精品路线和100多个经典景区。
首先,全国12大红色旅游景区,涉及湖南范围的有以韶山、井冈山和瑞金为中心的“湘赣闽红色旅游区”、涉及大都市的有以上海为中心的“沪浙红色旅游区”和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冀红色旅游区”,红色旅游区都基本覆盖和连接乡村地域。
其次,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典型的如赣州—瑞金—于都—会昌—长汀—上杭—古田线;成都—松潘—若尔盖—迭部—宕昌—岷县—临夏—兰州线;四平—吉林—敦化—延吉—白山—临江—通化—集安线等;基本上串联和覆盖了乡村地带。其中,有4条涉及到湖南省红色旅游景点:井冈山—永新—茶陵—株洲线;韶山—宁乡—平江线;贵阳—凯里—镇远—黎平—通道—桂林线;张家界—桑植—永顺—吉首线[2]。
最后,100多个经典景区(点)中,湖南省拥有8个:韶山毛泽东故居和纪念馆;长沙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花明楼刘少奇故居和纪念馆,文家市镇秋收起义会师旧址纪念馆,杨开慧故居和纪念馆,岳麓山景区);湘潭市彭德怀故居和纪念馆;岳阳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平江起义旧址,任弼时故居);郴州市湘南暴动指挥部旧址;衡阳市罗荣桓故居;张家界市贺龙故居和纪念馆;湘西自治州湘鄂川革命根据地旧址。初步统计湖南红色旅游景点共有139个,其中五级资源14个,四级资源26个,三级资源32个。
1.3红色文化遗产的地理分布情况中国的“红色旅游”线从韶山到瑞金,从上海到井冈山,从西柏坡到北京,绵延广布,绝大多数红色资源都集中在革命老区[3]。红色旅游资源虽然遍及全国各地,但比较丰富的地区还集中在我国的中西部,尤其是一些老、少、边、穷的经济落后地区[4]。湖南红色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分布在湘东、湘中和湘西地区。如长株潭地区,拥有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伟人将帅辈出,红色旅游资源丰富而集中;在张家界与湘西自治州,有红二、六军团的革命根据地和众多革命史迹;环洞庭湖区域有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和平江起义发生地;湘南地区有湘南暴动发生地,红军长征必经之地老三界等。同时,这些主要红色旅游资源富集地区与周边省份紧密连接。
工农运动热土平浏醴茶地区与江西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毗邻;常德、益阳、岳阳部分地区属原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湖北洪湖、公安、监利等地区相连;张家界、湘西地区属原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与渝东、黔东和鄂西南地区山水相接;湘南暴动所在地和万里长征经过地(湖南部分)与粤北、桂北根据地为邻[4]。红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载革命史迹、弘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对传承民族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引导乡村红色旅游、带动乡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新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乡村开始搬迁、拆迁和重建,修路、拆房、毁旧址,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不断出现,对乡村红色文化遗产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建设性破坏,我国乡村红色文化遗产亟待保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并于2004年颁布了《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专门就加强红色革命地基础设施建设和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提供了规划目标和政策保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与利用红色文化遗产。但目前理论界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讨论,仅停留在对村民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追逐局部利益的表层机理和目前制度框架下存在的外因障碍进行分析,而很少有学者对村民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本身意愿及在这一意愿支配下的博弈行为进行研究。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构建了乡村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村民在个体理性支配下同整体理性进行博弈的分析框架。并以此框架为工具,展开对实践中存在的保护政策失效和村民间保护意愿差异的现象进行分析,引入法律保护机制,试图提供解决思路。
2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2.1假设前提
假设前提1:由于个体利益的驱动和其他因素的诱惑,村民的行为如果没有强制手段和监管措施,自然会选择满足自我利益而不断损坏整体利益;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强制手段和监管措施,对村民的个体行为具有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法律保护成为必要条件。
假设前提2:村民在乡村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作为既定约束下最大化自身效用的“理性经济人”存在。可以在政府给定的制度框架范围内运用自身掌握的各种资源,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假设前提3:公共物品是相对那些可以划分为企业或个人消费单位的基本生活或生产资料等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5]。在目前国内市场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前提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对村民而言是一种全国性公共物品,因而村民对红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就是村民提供全国性公共物品的过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项事关国家民族文化安全、精神持续和社会进步的集体行动,具有国家的整体利益。即,在国内市场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前提下,从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每个村民都能共同分享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所带来的整体收益,且不管其是否付出了成本或付出的成本大小。由此可见,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对村民而言已经符合了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关于公共或集体物品的定义,“任何物品,如果一个集团X1,…,Xi,…Xn中的任何个人能够消费它,它就不能不被那一集团中的其它消费”[6]也初步符合了萨缪尔森关于界定公共物品的三个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7]。同时,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公共物品,需要全国范围内的每一个个体的广泛参与,特别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体的村民。因此,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在村民层面上表现为众多村民为统一的整体目标而进行全国性公共物品提供的过程。
假设前提4:由于红色文化遗产一旦被破坏,其原貌无法或者很难恢复如旧,所以在此假定一定时间内的红色文化遗产资源禀赋量固定不变,不可再生。
假设前提5:将红色文化遗产视为一种资产,它可以从两种途径给人们带来收益。一是保护红色文化遗产,人类从而可以获得一个特殊的文化环境和革命精神的享受和洗礼;二是破坏红色文化遗产进行经济发展,人们可以在短期内获得物质收益。
2.2模型的构建假设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为△,设想一个由n个村民组成的国家正在进行△的集体行动,第i个村民的△供给量是gi,则全国△供给量等于n个村民供给量之和,即G=ni=1Σgi。这里G越大,全国红色文化遗产的安全系数越高,各村民收益就越大。下面将通过比较纳什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两种状态下全国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供给量,构建村民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
2.2.1个体理性支配下的纳什均衡。假定村民的效用函数为u(ixi,G),其中xi为村民i用于经济发展用途的红色文化遗产禀赋量。因现实实践中,村民用于经济发展的红色文化遗产禀赋量越大,其经济发展就越快,效用就越大;而另一方面,全国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供给量越大,则精神产量越高,文化教育效益越大,则村民从中获得的收益就越多,故有鄣ui/鄣xi>0,鄣ui/鄣G>0。令Px为全国范围内经济发展用途红色文化遗产的平均价格,PG为全国范围内用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平均价格,Mi为第i个村民在固定红色文化遗产禀赋的条件下将红色文化遗产合理配置到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发展用途时所得的资产最大值,由此构成村民u的总约束,即pxxi+pG gi≤Mi。则村民i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在给定其它村民选择的情况下选择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即Maxui[8]。通过效用函数ui和约束条件构建Lagrange函数如下:Li=ui(xi,G)+λ(Mi-pxxi-pGg)i,λ是拉格朗日乘数则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鄣ui鄣G-λpG=0,鄣ui鄣xi-λpx=0整理后可得:鄣ui/鄣G鄣ui/鄣xi=pGpx,i=1,2,…,n(1.1)这是在消费者理论中所熟悉的均衡条件,它对假定为“理性经济人”的村民同样适用,即两类不同用途红色文化遗产对村民边际效用的替代率等于两类红色文化遗产平均价格之比。那么当每个村民都如此选择时,就构成了整体的纳什均衡,即在无外界约束的情况下村民自愿提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数量的均衡状态:g*=(g1*,…,gi*,…,gn*),G*=ni=1Σgi*此时,如若假定村民i的效用函数为:u(ixi,G)=g1αGβ,0≤α≤1,0≤β≤1,α+β≤1则均衡条件式(1.1)就变为:βxiαGβ-1αxiα-1Gβ=pGpx(1.2)将约束条件代入整理,可得反应函数:g1*=nαnα+βMipG-i≠jΣgi,i=1,2,…,n(1.3)该反应函数可以充分说明村民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过程1050经济地理28卷中的“个体理性”,即当它预期其它村民提供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供给量越多时,它自己的供给就越少。2.2.2整体理性支配下的帕累托最优。现在我们来考虑整体理性支配下帕累托最优的情况。假定全国的总福利函数取如下形式:W=γ1u1+…+γiui+…+γnun,γi为权重,且γi≥0由村民的约束可知,全国的总约束为:ni=1ΣMi=Pxni=1Σxi+pGG这里假定国家是“善良”的,它追求的是在上述总约束下全国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即MaxW。运用上述总福利函数和总约束构造Lagrange函数:L=γ1u1+…+γiui+…+γnun-λ(ni=1ΣMi-Pxni=1Σxi-pGG),λ为拉格朗日乘数则帕累托最优的一阶条件为:ni=1Σγi鄣ui鄣G-λpG=0,γi鄣ui鄣xi-λpx=0,i=1,2,…,n使用n个等式消去γi后,可以得到均衡条件:ni=1Σ鄣ui/鄣G鄣ui/鄣xi=pGpx(2.1)即为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看作是公共物品时整体帕累托最优条件,还可以写为:鄣ui/鄣G鄣uj/鄣xj=pGpx-ni=1Σ鄣ui/鄣G鄣ui/鄣xi(2.2)由上式可见,整体理性支配下的帕累托最优条件要求,两类不同用途红色文化遗产对所有村民边际效用的替代率之和等于两类红色文化遗产平均价格之比。但由于假定各个村民是在无外界约束的情况下自愿提供红色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因此整体理性支配下的帕累托最优并非现实的均衡状态。
2.2.3比较分析。
比较个体理性下的纳什均衡条件式(1.1)与整体理性支配下帕累托最优条件式(2.2),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结论1:村民在个体理性支配下达到纳什均衡时的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供给量之和小于在整体理性支配下帕累托最优时的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供给量之和。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我们假定每个村民的效用函数都如式(1.2)所示,且具有相同的红色文化遗产总值,则个体理性下每个村民提供相同的红色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供给量,反应函数式(1.4)变为:g1*=βnα+βMpG,i=1,2,…,n则个体理性支配下纳什均衡时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总供给量为:G*ng1*=nβnα+βMipG,i=1,2,…,n而整体理性下帕累托最优的一阶条件式(2.1)变为:βxiαGβ-1αxiα-1Gβ=pGpx此时,将全国的总约束条件代入,可得整体理性下单个村民的最优贡献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量总供给为:gi**=βα+βMpG,i=1,2,…,n;Gi**=ng1**=nβα+βMpG,i=1,2,…,n则个体理性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量总供给与整体理性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量总供给的比率为:G*G**=αβnα+β<1[8]由此可得结论1,且二者的差距随着村民数量的增多而扩大,这恰巧印证了“奥尔森困境”的存在。曼瑟尔•奥尔森(1965)认为,除非一个集团的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集团的利益[6]。这对以“理性经济人”存在的村民同样适用。
3加入法律保护因素的模型分析为了修正村民的个体行为,特在模型中加入法律保护技术系数:y=1npGxi1-α,0≤α≤1(n为村民人数,pG为全国范围内用于红色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平均价格,xi为村民i用于经济发展用途的红色文化遗产禀赋量)进行讨论,则村民的效用函数变为:u(ixi,G)=1npGxiβ,0≤β≤1模型的均衡条件式(1.1)变为:βxiG=pGpx代入约束条件pxxi+pGgi=Mi整理可得反映函数:g1*=nβn+βMipG-i≠jΣgi,i=1,2,…,n重新进行比较分析可得:G*=ng1*=n2βn+βMpG,i=1,2,…,nG**=ng1**=n2βn+βMpG,i=1,2,…,nG*G**=1即加入法律保护因素以后,经过修正的村民的个体理性可以达到集体理性,个体理性下的纳什均衡符合帕雷托最优。4结语从福利经济学原理分析可知,新农村建设中村民的博弈行为是“典型经济人”个体理性的具体表现,与社会公众及国家期望的最优状态—(1.2集体理性差距较大。要想达到集体理性状态,我们认为,在经济学的模型中加入法律变量,通过构建法律保护机制可以解决问题。我们从法理学上加以解释:①法律的制定可以规制村民的博弈行为。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规制性的社会规范,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如引导、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9]。一旦立法,村民的博弈行为可以依法得到约束和规制。如国家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和范围,第七章和刑法第四节都明确规定了违法犯罪情形及其刑事法律责任和处罚6期刘建平,李双清:新农村建设中红色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经济学分析1051办法,这对村民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积极的引导作用。②法律可以改善村民的博弈行为。法律实效是改善村民博弈行为直接体现,法律实施是实现法律实效的重要途径,立法和监督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和保障[9],普法教育与宣传是法律实施的的重要手段。
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都对公民的权利义务、违法责任和处罚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显然,通过立法和监督,加大村民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作为个体理性的村民,在法律规范内自然会继续选择“个体理性”—合法行为,从而使乡村红色文化遗产资源的法律保护变为现实。所以,通过经济学的解释和对模型加入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分析,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中乡村红色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要想取得实效,必须建立法律保护机制,制定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确实落实科学立法,广泛普法、公正司法和严格监督。目前,新农村建设在全国上下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注重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而红色文化遗产法律保护问题一直是农村建设中的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所以理论界应从多视角讨论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更符合实际的解决方案,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载于《经济地理》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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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CONSTRUCTION IN RURAL AREAS THE LEGAL PROTECTION OFTHE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RED ECONOMIC ANALYSIS
LIU Jian-ping,LI Shuang-qing(School Tourism Management of Xiangtan University,Xiangtan 411105,Hunan,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public goods personal suppliesmodel,constructed in the new rural reconstruction time village red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process the villagers to carry on gambling in the individual rationality control similarly herein aftercollective rationality the analysis frame,and according to the above to practiced between the protection policy expiration and thevillagers which existed the protection wish difference phenomenon has carried on the analysis.The conclusion believed that,villagers''''conforms to the welfare economics elementary theory under individual rationality control gambling behavior,constituted themain reason which the protection policy expires;Therefore,this article unifies villagers''''behavior characte ristic and the welfareeconomics analysis,introduced the legal protection mechanism to seek the mentality and the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villagers;gambling behavior;red cultural heritage;economic;Legal protection mechanism;
作者简介:刘建平(1963—),男,湖南衡阳人,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旅游管理。李双清(1978---),男,湖南常德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文化、旅游经济与管理。
E-mail:cqq123_001@163.com。
1052经济地理28卷